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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监理
合 同 文 件
目 录 一、 合同协议书
二、 廉政合同
2 合同协议书
合 同 协 议 书
本协议书是由 黑龙江 xxx 管理局 (以下简称“业主”)为一方,与
成 都 西 南 交 大 工 程 建 设 咨 询 监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( 以 下 简 称 “ 监 理 单
位”)为另一方,与 2011 年 5 月 24 日共同订立。
3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、责任、权力和利益,兹就以下事项
达成协议:
一、 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“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”中通用
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。
二、 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,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
容予以遵守和执行。
1 、 补充协议(如果有)。
2 、 本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(含合同谈判中的澄清文件)。
3 、 合同专用条款
4 、 合同通用条款
5 、 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》( JTJ077-95 )(含招标文件补
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,如果有)。
6 、 招标文件、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。
7 、 投标文件(含评标期间澄清文件)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、项
目建议书等。
8 、 合同附件:
合同附件 1 监理服务的形式、范围和内容;
合同附件 2 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;
合同附件 3 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;
合同附件 4 现场监理人员、设备和后勤配置。
9 、 施工监理的有关规定。
10 、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。
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,若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,以上列次序在先者
为准。
4 三、 本合同监理服务范围为: 黑龙江 xxxxxxx 立交桥工程 的
施工监理 ,对应的施工合同为 黑龙江哈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(主桥
445 米,两侧引道长 274 米 . )
四、 本合同监理服务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期,监理服务期要求为
117 日历天,质保期为 1 年。
五、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( ¥ 4 元),无暂定金。
六、 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,向监理
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。
七、 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,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
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,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的领导 。
八、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至监理服务期结束
终止,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。
九、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;副 本四份,双方各
执二份。
当 正本与 副 本的内容不一致 时 ,以正本为准。
业主: 监理单位:
法
定代表人 法 定代表人
或 或
其
授 权的代理人: 其 授 权的代理人:
日 期: 年 月 日
日 期: 年 月 日
合同附件: 1 监理服务的形式、范围与内容
2 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
3 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
4 现场监理人员、设备和后勤配置
5 合同附件 1 监理服务的形式、范围与内容
双方在此约 定:
一、 监理服务的要求、形式
1 、 服务要求:监理单位应
具 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和资质。监
理服务的方式为施工
全过 程监理, 即 监理工作 从 签订《施工监理合同
协议书》之日起
到 签 发《工程 缺陷 责任终止证书》之日止。监理单位 必须
按照业主对其
授 权的范围和招标文件的要求,本 着 “严 格监理、 热情 服
务、
秉 公 办 事、一 丝 不 苟 ”的 原则 进行 全过 程监理和 全面 履行监理合同。
2 、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工程规
模 、难易 程度、施工工期、现场条
件等
因素 ,建立 适当 的现场监理 机 构。现场监理 机 构中的监理人员的
监理资质证书
原 件应在本合同签订 前统 一交由业主代管, 直 至监理合
同对应的施工项目通
过 交工 验收 。
3 、 监理人员和设备的配备应
满足 “规范”要求和 实 施 全面 监理工
作的
需 要,所有人员和设备在整 个 施工 过 程中 须始 终确保 到 位。不 经
业主同意,不
得随 意 调 整、 撤离 任 何 监理人员和设备。
4 、 现场监理应
制 定 详细 的工作大 纲 、分 阶段 工作 计划 、工作程
序和各项规章
制 度,规范管理。
二、 监理服务的范围
1 、 服务范围
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:设
计 文件 图纸 和业主与工程承 包 人签订的
工程合同文件规定的
全 部内容以及业主同意 增加 的项目内容。
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:在业主及其
派出机 构的 宏观指 导下,对于
所
辖 工程合同 段 的 全 部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施工期的质 量控制 、进度
管理、费用
控制 、合同管理、 安全 管理、 信息 管理和工作协 调实 施 全面 管
理;
参 与 缺陷 责任期的工作。
6 2 、 服务目标
工程质量 目标: 严 格监 督 工程承 包 人履行施工承 包 合同,工程
质
量 等 级 达 到 交通部质 量检验 评定标准 优良级 ,并 争创国优 。
工程工期目标:
督促 工程承 包 人 完 成业主分 阶段 的 指 导 计划 ,
确保按照合同工期要求
完 成所有合同工程施工,力 争 提 前完 工。
工程投资目标:
严 格审 查 设 计变更 的 经济性 , 严把计量 支付关 ,
切实
有效 地控制 工程投资,力 争 各合同投资不 超过 中标合同总价、整
个
监理路 段 投资不 超过概算 相应部分。
工作服务目标:
全面优 质 地 履行监理合同,监理工作达 到 本合
同的各项要求,
即优 质监理服务。
三、 监理服务的内容
监理服务主要
包括 ( 但 不限于)下列内容:
1 、 编制
监理工作大 纲 和分 阶段计划 ;
2 、 熟悉
合同文件, 了解 施工现场, 纠 正设 计图纸 中的明 显错
误
;
3 、 主
持 交 桩 和设 计 交 底 工作,审 查 和 验收 承 包 人提交的 复测
成果和施工
放样 ;
4 、 督促
和 检查 承 包 人建立质 量 保证 体系 ;
5 、 主
持召开第 一次工 地会 议和工 地例会 ;
6 、 在
授 权范围内 批 准分项工程 开 工 报告 ;
7 、 审
核 承 包 人 授 权的 常驻 现场代表的资质,以及其 他派驻到
现场的主要
技术 、管理人员的资质;
8 、 验收
承 包 人的工 地实验室 、审 核 其人员资质;
9 、 建立监理的
试验 、 检测 工作 体系 ,按照规定的 频率独 立 开展
监理的
试验 、 检测 工作;
7 10 、 审批 承 包 人 拟 用于本工程的 原始材料 、成 套 设备的 品 质以及
工
艺试验 和标准 试验 ;
11 、 审
核 承 包 人 拟 用于本工程的 机械 设备的 性能 与 数量 ;
12 、 审
查 承 包 人 实 施本工程的施工方 案 及主要方 法 或工 艺 ;
13 、 审
查 分 包 合同和分 包 人的资质, 控制重 要 外购 成 品 件或 半
成
品 件的质 量 ;
14 、 审
查 承 包 人提交的总 体 进度 计划 、月进度 计划 、 阶段 进度 计
划
, 检查 和 督促 承 包 人 实 施进度 计划 ,审 核 承 包 人的月 报 和 修 正 计划 ;
15 、 要求承
包 人按照合同条件、 技术 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,
通
过旁站 、巡视 、检测 、试验 和整 体验收 等 手段全面 监 督 、检查 和 控制 工
程质
量 ;
16 、 在
授 权范围内审 核 中间交工 报告 ,签 发 中间交工证书;
17 、 在其
授 权范围内 调查 、处理工程质 量缺陷 和事 故 , 出 现 重 大
质
量 事 故时 , 督促 承 包 人按规定上 报 有关部 门 ;
18 、 在
授 权范围内 发布停 ( 复 )工 令 ;
19 、 对
已完 工程进行准确 计量 ;
20 、 在
授 权范围内 发布变更令 ( 重 大、 重 要 变更报 业主 核 准);
21 、 受理合同事
宜 ,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 估 和处理;
22 、 根据合同规定处理
违约 事件,协 调争端 ,在 仲裁过 程中作
证;
23 、 编制
监理工作月 报 、 季报 和年 报 ;
24 、 对承
包 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 估 ,组 织 对 拟 交工工程的 检查
和
验收 ;
25 、 在
授 权范围内审 核 单项工程交工 报告 ,签 发 单项工程交工
证书;
8 26 、 督促、 检查 承 包 人按业主的要求 编制竣 工文件;
27 、 编制
监理 报告 等监理方 面 的 竣 工文件;
28 、 监
督 承 包 人 认真 执行 缺陷 责任期的工作 计划 , 检查 和 验收
剩余
工程,对 已 交工工程中 出 现的 缺陷 、 病害调查 其 原因 并确定相应
责任;
29 、 在
授 权范围内签 发 施工项目工程 缺陷 责任终止证书;
30 、 在
授 权范围内签 发 支付证书;
31 、 配合业主的
竣 工 验收 和工程 移 交工作;
32 、 业主与承
包 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 赋 予监理工程师的 职
责以及业主
委托 的其 他 服务等。
四、 业主对监理单位的
授 权 、
业主在此明确,上述监理服务内容
除非 另有 指示 , 均 为业主 授 权
监理单位的
职 责范围。
五、 监理服务的
依 据
1 、 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;
2 、 对所监理工程业主与
第 三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及
附件与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、合同条件、
技术 规范、工程 量 清
单及其
说 明、工程 图纸 及其 他 有效文件;
3 、 合同
指 定 使 用的标准 图纸 、技术 规范、工程质 量 评定标准、规
程、工程
验收 及 计量 规 则 等;
4 、 国家
、交通部、黑龙江 省颁布 的监理 法 规、业主 制 定的监理规
定和有关规定;
5 、 其
他 。
六、 其
他
双方
可 通 过 签订补充协议,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 变更 , 但 不 影响
9 双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。
业主: (盖章) 监理单位: (盖章)
授权代表: 授 权代表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合同附件 2 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
一、 文件和资
料
业主在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生效后,应按照项目
前 期工作和施
工招标进
展情况 ,及 时 向监理单位提供 信息 和下列文件资 料 :
1 、 业主与承
包 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(投标书、招标文
件等)与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的所有文件一
套 ;
2 、 业主与承
包 人共同确 认 的 已 标价的工程 量 清单及其 说 明一
份(监理单位
可 根据 需 要自行 复制 );
3 、 合同工程设
计图纸 和相关的标准 图纸 (如果有)及 说 明二
套
;
4 、 除
合同 指 定 使 用的 国家 、交通部 颁 标准、规范、规程等由监理
单位自备
外 ,本项目工程专用的有关 技术 标准、规范等由业主提供一
套
(监理单位 可 根据 需 要自行 复制 )。
二、 决策
与 决 定
业主同意根据监理单位
针 对有关本项目工程的工期、质 量 、投资、
合
约 和 安全 等 重 大 问题 的请 示 及 时 予以 决策 或 决 定。 除特别重 大 问题
需
要请 示 上 级 或 召开 专 家会研究决 定 外 ,一 般 在 7 天内 给 予书 面答复 ;
需紧急
处理的 问题 将 即时研究决策 。
三、 协
助
10